首先,小岛必须具备一定的地理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具有完全的领土主权。例如,该岛屿必须在高潮时仍然露出水面,并且能够维持人类居住或经济生活。满足这些条件后,该岛屿可以享有12海里的领海范围。这是国际公认的领海宽度标准,任何国家的舰船在此范围内都需尊重该岛屿所属国的主权。
其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小岛位于特定的战略位置或拥有重要的自然资源,其专属经济区(EEZ)可能会进一步扩展至200海里。这意味着该岛屿不仅拥有领海,还拥有对周围广阔海域内资源开发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强调了岛屿与大陆之间的平衡关系。对于远离大陆的远洋小岛而言,其领海及专属经济区的划定可能会受到邻近国家利益的影响,因此需要通过协商和国际仲裁来解决潜在争议。
总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远洋小岛的最大领海面积取决于其自身的自然条件以及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这一规则旨在维护全球海洋秩序的同时,也为各国提供了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