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实现党的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举措。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两个责任”是一个核心概念,指的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相互依存、协同发力,共同构建起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系。
一、
1. 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党委(党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承担着统筹谋划、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职责。其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 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纪委(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其职责包括: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制度建设;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3. 两者的关系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责任”。二者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形成“党委主责、纪委专责、层层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
二、表格展示
责任名称 | 责任主体 | 主要职责 | 职责特点 |
党委(党组)责任 | 各级党委、党组 | 统筹谋划、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属于“第一责任”,具有主导性、全局性 |
纪委(纪检组)责任 | 各级纪委、纪检组 | 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属于“专责监督”,具有独立性、权威性 |
三、结语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两个责任”一起抓、同步推。只有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